第 1524 节
作者:圈圈      更新:2021-02-18 00:11      字数:4773
  穿越大半个繁华的城市,戈尔男爵在维济城内的总部大楼,北方战区的情报中心,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。
  第一千一百七十七章 惹不起的大爷
  茹曼帝国情报局驻北方分部,是一座巨大的花岗岩建筑。整栋建筑几乎都是用从山区采来的坚硬岩石为材料建造。
  看上去,方方正正,异常的厚重。大约只有动用重型的攻城工具,这才能将它摧垮。
  稍微懂些建筑美学的人,一看就知,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建筑。应该是属于四世纪风格。
  在那个时代,由于战乱频发,盗贼横行。就算是封建领土也不能完全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,因此上,那个时代的建筑一向是以厚重、坚固为主。强调实用性超过了美观。
  那幢楼中间的主楼为三层,全部都是由一块块整齐的青灰色巨石累积而成,屋顶为青色的尖顶,上面也全都铺了青瓦,而房檐则雕刻成了各种神话传说中凶猛的异兽。
  墙壁间镶嵌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,透过明亮的窗户,可以清楚地看到窗户两侧的天鹅绒的窗帘,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栋办公大楼的奢侈。
  在那大楼的两侧,修建着两幢裙楼,角度略有些倾斜向前,远远望去,如翅膀张开一样,将主楼护在中间。
  那两侧的裙楼也是同样材料建成。只是比主楼低了一层,是两幢二层建筑。而且那建筑风格明显属于近现代,可以看出,应该是后来又加盖的。
  地精银光上次来过这里。
  那一次,他是参加戈尔男爵专门为他举行招待宴会,知道这个府第其实是两进。
  在那建筑的后面,还有一栋稍小的二层别墅,那里也是戈尔男爵在维济城的居所。
  科利斯站在大门前,脸上的表情各种羡慕嫉妒恨,眼馋的看着这座大楼。
  过了好一会儿,他这才喃喃地说道:“几百年前,维济的豪门建造了这座豪华的府邸。
  当时,这地方不太平,野蛮人经常跑过来抢东西。那可怜的家伙想的挺好,修建好这个房子,就可以抵御野蛮人入侵了。
  但可惜的是,他刚刚把这房子建好,还没有来得及住进去,就赶上野蛮人又跑过来抢东西,他半道上就入侵过来的野蛮人给碰上,然后砍了脑袋。
  再后来,这房子几经转手,落到了本地一家伯爵的手里。
  这里也是除了驻维济的总督府之外,整个城市内最好的建筑。我要是有这样一栋房子,就该有人哭着喊着将女儿嫁给我了。不用现在还打着光棍。
  唉~!
  人跟人没法儿比啊。
  以前,戈尔男爵刚到北方上任的时候,他刚开始还只能是住在宾馆里面,但是之后,只用了一年时间就花十五万买下了这里。”
  地精银光看着见羡慕写在脸上的科利斯,心里暗暗好笑“看来这位军官也是个聪明人,已经猜到了自己这些人就是戈尔男爵的生财之道。
  他们这些守在边境线上军官,就算没见过,对走私也多有耳闻。甚至很多人也都在其中掺了一脚。
  不过这些穷丘八们只懂的舞枪弄棒的,很少有人懂得经营生意,赔的多,赚的少。所以他们只能是算其中极少的一份。绝大部分人也就是靠着关卡,收两个过路费,卡些油水。
  真正赚钱的,还是当地的世家贵族们。他们他们在本地经营多年,树大根深,极有势力,无人敢惹。
  他们也仗着这里优越的地理位置,在人族与野蛮人之间两头赚钱,忙的不亦乐呼。
  地精银光亲热地拍了拍科利斯,鼓励他,道:“大人,我一看您就是大福大贵之相,相信打完这一仗,您就可以升军团长了。
  到那个时候,多喝一点儿兵血,多吃几个空饷什么的,弄一个这样的房子,还不是手到擒来?”
  科利斯听了不由直呲牙,理是这个理,但是这地精说的这番话怎么听着,怎么觉的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呢?
  他看了地精一眼,突然明白了过来:奶奶的,这货这是往沟里带自己呢~!
  喝兵血,吃空饷。说起来容易,但是那也得有一个好爸爸罩着才行。
  像自己这样没有后台的,只怕是前手贪污了,后手,帝国军事检查院的官员就会带着人来给自己送快递。
  他干巴巴的苦笑了两声,然后岔开了话题。道:“想当将军,没那么容易,五个大队长中才有一个可以升将军。
  再说就算我当上了将军,不吃不喝一百年也买不起这样一栋房子。
  听说这里面的地板铺的都是进口的楠木。”
  地精银光惊讶地看了他一眼,说道:“怎么?你没进去过吗?”
  科利斯遗憾的摇摇头,道:“上次来大门都没进去。”
  说完很是咂了咂舌头。
  像他这样的大队长,帝国北方一抓一大把。在位高权重的戈尔男爵跟前,别说是进门打声招呼,就连个路人甲都算不上。
  这时,那扇镂空雕花的纯铜大门无声的向两边打开,戈尔男爵衣冠楚楚地出现在门口。
  几个月未见,戈尔爵爷好像忽然变得年轻了,容光焕发,一脸的笑容。就边眼角的鱼尾纹也少了许多。
  可见地精带回来的那笔丰厚的利润,让他过的很不错。
  戈尔男爵快步迎向银光,上前一个热情洋溢的熊抱,抱的低矮的地精双脚离开了地面,兴奋的大声道:“我亲爱的银光先生,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。”
  地精脸上露出比戈尔男爵更更高兴的表情,谄媚地笑道:“亲爱的男爵,告诉您一个好消息,我此去收获丰厚,带回了比上次多四五倍的东西。”
  “四五倍……”戈尔男爵心头一震,激动的差一点儿没有昏过去。上一次地精带回来的东西,他迅速脱手净赚了六十万。四五倍就是两三百万。
  看着银光身后三百名背着鼓鼓囊囊行囊的野蛮人,戈尔男爵相信地精不是在夸大。
  戈尔男爵眼睛中泛出了金币的色彩,高兴的忘乎所以,抱着地精转了一圈,大声的道:“您真是我的福星。”
  戈尔男爵身后的手下和侍从齐齐吓了一跳,他们知道自己老板和地精的关系很不错,但是没想到居然好到这种地步,心里暗道:原来我们老板还有这种嗜好,一个地精,这口味倒是挺独特。
  不过话说回来,所有的大人物口味全都是很独特的,这也是在大人物间流行的潮流。
  “什么都别说了,我先给银光先生安排住的地方。这一路赶过来,肯定是累辛苦了。
  你好好地休息一下,咱们再喝上几杯。”戈尔男爵热情地拉起银光,赶往距离总部大楼最近的一座高档宾馆。
  来到了宾馆门口,宾馆的经理一眼就认出了这位维济城中的大人物,慌张的迎了上来。
  戈尔男爵毫不在意一个小人物的奉承,一甩手,霸道的说道:“你这里我包了,将其他人全部赶走。”
  “可是……”经理脸上刚刚露出为难的表情。
  戈尔男爵脸上闪过一丝的不悦,断然道:“我补他们双倍,不,三倍的价钱,让他们走人。”
  经理无奈的摊摊手,道:“大人,您亲自光临,不是小的不愿意,实在是,已经有客人将三楼全包了,他们看起来也是贵族。”
  戈尔男爵皱皱眉头,极其不悦的看着这位小经理。
  在维济,除了总督之外,还没人敢驳他戈尔男爵的面子。尤其还是在地精银光面前。
  他已经将银光视为自己长期可靠的赚钱手下,在手下面前表现自己的强势,让银光心悦诚服的跟随着自己,这才是一个优秀领导者的风范。
  不然会被地精认为连这点小事也搞不定。
  堂堂的戈尔男爵,帝国情报局北方站站长,如果连这点儿小事都搞不定,不仅是丢他自己的人,连情报局,甚至首相大人,包括帝国的面子也要丢尽了。
  戈尔男爵的自尊心很受伤害。
  他对手下勾勾手指,道:“拿我的名片上去,礼貌的请三楼的客人走人,记住,我说的是礼貌的。”
  戈尔的手下会意的一笑,道:“请大人放心,我们一定礼貌的让他离开。”
  几个人呼啸一声,大步跑上三楼。
  那经理一见不妙,咧了咧嘴,立刻跟了上去。
  经理追上去的时候,戈尔的手下正猛砸三楼客房的大门,高声叫道:“里面的,开门开门,再不开门老子要撞了。”
  经理紧张的阻拦他们,哭丧着脸道:“大人们,请不用这样。”
  “咔嗒”一声轻响,房门打开,一个二十多年的年轻人一只手背在身后,看着他们,上上下下打量着他们,不悦的道:“有什么事?”
  这个年轻人一身装扮虽然不算华丽,但是一点也不简单,衣服的面料手工俱都是上佳之选,而且气度不凡,看起来真的像是一个贵族。
  戈尔的手下稍微客气了一点,掏出戈尔男爵的名片递了过去,道:“我们家大人要包下这里,请您尽快离开,我们可以赔偿您三倍的房费。”
  年轻人两手指夹着名片,随便瞥了一眼,然后嗤笑一声,道:“戈尔男爵,好熟悉的名字。”
  旁边忽然出现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,十二三岁的样子,一身奇装异服,头顶一点宽延的皮帽子,腰上扎着一条巴掌宽的牛皮带,左右各吊着一个小套包,里面插了个奇奇怪怪的东西。
  这一身打扮流里流气的。尤其是那一双眼睛,骨碌碌的到处乱转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。
  小胖子一把抢过年轻人手里的名片,斜着眼睛瞅了一眼,不屑的道:“嘁,男爵,还北方代表,好大的官啊~!”
  “官不大,”年轻人讥讽的笑着道:“官威倒是不小。”
  几个侍从脸色一变,沉声问道:“请问您是?”
  年轻人摆摆手,毫不在意的道:“你们还不配知道,为什么要我们搬?说出个正当理由来还罢了,说不出个正当理由,你们就等着倒霉了。”
  几个侍从不由对望了一眼。
  他们全都被年轻人的气势吓住了,不管怎么说,对方是个贵族,他们的老板或许惹得起,他们这几个小兵可惹不起。
  出了事他们老板和人客套客套就过了,他们这几个小兵得狠狠吃上一顿苦头。
  忽然有个家伙灵机一动,大声道:“这是为了国家安全。”
  年轻人和小胖孩对视一眼,然后同时捧腹大笑,道:“国家安全……很怀念啊。以前我们也是用这个理由骗人的……好吧,这个理由也正当。”
  然后拍拍小胖孩,道:“我们走。”
  经理感激的向年轻人深鞠一躬,道:“我们会补偿您的损失。”
  年轻人毫不在意的摆摆手,道:“不要了,让戈尔留着吧。”
  他顿了一下,然后又补充道:“说不定,他很快就需要了。”
  侍从们面面相觑,最后只能装作没听到这句暗含恶意嘲讽的话,跑下去向戈尔男爵回报。
  经理则留在这里一个劲儿的向年轻人赔罪。
  小胖孩朝里面喊了一声,道:“小白起来,我们走了。”
  少卿从室内走出一个庞大的动物,像猪却比猪大了四五倍,像蒲扇一样的大耳朵,长长的卷曲着的鼻子,身上披着一件厚厚的毛毯御寒,连半个脑袋都包了进去。
  刚见到这个怪兽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,经理差点被吓的坐倒在地上,不过他听人说过,这种动物应该叫象。游走四方的马戏团中都有这种动物。
  象是吃草的,不会吃人,而且来的时候就叫了一大盆水果来吃,经理这才安心,不过亲眼看到这种超大的动物,经理还是觉得非常恐怖。
  它就算不吃人,脑袋一撞或者大脚一踩,照样能要了人的命。
  不过好在这个动物连看都不看他一眼,紧紧跟在小胖孩身后。
  年轻人从兜里摸出一枚金币,扔给经理做小费,道:“后门在哪?我们不想和那个什么倒霉催的男爵碰上。”
  经理忍不住笑出了声来,道:“请跟我来,我来带路。”
  两人一象跟着经理从另一边走下楼梯,穿过后面的厨房和仓库,从平时用力进货的后面离开宾馆,走上维济城的大街。
  年轻人随手招过一辆出租马车,许了比平常多五倍的价钱,这才让车夫同意带上这头大象。
  两个人跳上马车,小胖孩双手抱在胸前,道:“为什么非得我们走,老大你看,小白都要冻上了。”
  趴在车厢中间的小象委委屈屈的点点头,北方二月的天气依然冷的不适合它活动。
  年轻人耸耸肩,道:“我说不让你们跟来,你们还不愿意,这一趟来本身就为了秘密目的,我不想搞的兴师动众。
  再说戈尔那个笨蛋,就是一个十足的蠢货,本职工作干的屁都不是,搂钱倒是很有一手。
  被人渗透了还不知道,被他知道我们的身份,一准吆喝的全世界都知道,我们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