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5 节
作者:空白协议书      更新:2021-02-26 22:06      字数:17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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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观于往史,强弱亦有难分者。安定如山,或缺机动;威如流水,或少镇静,则强犹弱也。兵而木强,缺乏灵动矫健之生命力,必败。后世苻坚淝水之败,岳飞朱仙镇之胜,皆此之由。
  德经四十一
  天之道,其犹张弓欤!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故天之道,损有余而益不足。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孰能有余而又以取奉于天者乎?唯有道者。
  是以圣人为而弗有,成功而弗居也,若此。其不欲见贤也!
  通行本此作天道章第七十七。
  “孰能……”句,通行本作“孰能有余以奉天下”。古本作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,其唯道者乎!”——此据甲、乙两本参定,较胜。
  “弗有”——甲、乙两本同,全误。
  “成功”通俗本作“功成”。
  “若此”二字,据乙本。诸本皆缺。或以句末作疑问,加“邪”字,亦晦。此订较明白。“见”今作“现”。
  臆解:
  此章所谓“天之道”,公理也。“人之道”,私意也。高者可抑,下者可举;有余者可损,不足者可补。此人心同然之理,互百世而不变者也。故谓之天道。
  自来封建之制,“损不足以奉有余”者也。民贫不足,侯王乃富而有余。不足而更损之,则剥;有余而更益之,必决。以公理绳之,唯有余者受损,乃当。“以取奉于天”,有余乃奉之于天下也。
  圣人可若是乎?治国而无为者也。必成功,必有余,初无私意存于其间,则循公理者也。不自居其功,不自表其贤。
  德经四十二
  天下莫柔弱于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,以其无以易之也。柔之胜刚也,弱之胜强也,天下莫弗知,而莫之能行也。
  是故圣人之言云,曰“受邦之訽,是谓社稷之主;受邦之不祥,是谓天下之王”。
  正言若反。
  通行本此作任信章第七十八。
  “而攻……”句,古本作“莫之能先”,通行本作“莫之能胜”。
  “柔之胜刚也”二句,古本、甲、乙本皆同。通行本此二句上下对倒,无“也”字。真本作“故柔胜刚,弱胜强”,无“之”字。
  “訽”通诟,或作“垢”。耻辱也。“訽”与“主”字为韵。
  臆解:
  老氏盖深明时间之妙用者也。观万物之化,因其时而任自然之化,故能清静无为,徐动徐生,不轻不躁。固言柔弱胜刚强矣,亦言“上善如水,水善利万物而又静”。而此章言“天下莫柔弱于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”。水之以柔弱而能攻坚强者,因时间之力。'1'以譬乎柔胜刚,弱胜强。广义推之,居弱处下,其境善于居强处上。则优胜之谓。盖水善就下者也。
  倘两军相遇,金鼓震天,争性命于俄顷,将谓坚强者败而柔弱者胜乎?——非是之谓也。守柔弱之教,将不战而克人之兵者也。小国寡民,虽有武器而不用,无争则亦无战,亦无两军相遇之时,无其死地。
  强者,壮也。物壮则老,自然之序。物之成也熟也,以时间而攻之杀之者,亦以时间也。皆潜移于不觉,以成其万物之化。智者因之,以柔弱胜刚强。其在易曰:“坤至柔而动也刚”。物之成,用力;其毁,亦当用力也。刚者,力之凝聚;柔者,力之弛散。摧刚者柔,柔之力特因时间浸渐而施之,其“动也刚”无异也。所谓绳锯木断,水滴石穿者。
  处弱而居下,非有道者不能。见不能及远,力不能胜人,而好处强而居上,细人之情也。居下则众流归之,而流不皆清;毁之蔑之者众,亦不能不受其诟。名受其诟,实亦不祥。唯有道者处之,可以无咎。为社稷主乃必受 ,为天下王而必不祥,此名实之似不相当者也,乃实然。故曰:“正言若反”。
  注释:
  1、晚近苏俄科学界,亦有以时间为能力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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